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

文藝復興時期的音樂

一、哥特風格和文藝復興
  從十三世紀中後期到十四世紀,歐洲社會進入文藝復興時期,北歐興起了哥特風格的藝術,哥特風格表現得最明顯的是在建築方面。在音樂中,哥特風格從未明確地形成為代表一個時代的形式,但起始於奧幹努姆(Organum)的複調形式,相當明確地表現出哥特風格的特徵。在十二世紀時期的許多經文歌中,除了莊嚴的格雷戈裏聖詠的固定旋律之外,還有採用舞蹈旋律和愛情歌曲的旋律,配以不同的歌詞和拍子共同歌唱的形式。   

二、文藝復興與音樂

  音樂上的文藝復興,略晚於其他文藝形式如文學、美術等。有代表性的作曲家,首先可以舉出弗朗切斯·蘭迪諾(Francescl Landino,1325(?)-1397),他採用了同時歌唱三種不同歌詞的這一大膽手法,留下了許多牧歌和敘事曲。杜法伊(Guillaume Dufay,1400-1474)則完成了四聲部手法。奧幹努姆(Organum)的複調手法,更導致了以巴赫為頂峰的對位法理論的完成。

  從十一世紀末葉到十三世紀末葉,歐洲發生了十字軍東征事件。這一歷史事件對於東西方文化交流起了巨大的影響,在音樂上的顯著表現是出現了遊吟詩人、遊吟歌手、抒情歌手等人物,所唱的詩歌內容有情歌、敘事詩式的故事、自然的讚美詩以及宗教或道德方面的內容等等。作為樂器則使用類似豎琴那樣的小型手琴或古提琴族內的樂器。
返回列表